金有谦你把斑斑给我放下

合集被吃掉了|微博同名|AO3: dreamsareneverfree

谦斑 大都会 1

不敢多说什么,暗戳戳地发上一个新脑洞来,不知道该定义成什么类型的,第一章尽可能地交代了背景,或许就能大概知道是什么类型了。
写得很潦草,祝食得愉快,啵唧~

大都会 1

bambam在这个叫“富丽”的酒店门口徘徊良久,手插在口袋里捏着一封信。
信是他那个荒唐而不靠谱的妈给他的。
bambam又回忆起了前两天他妈把这封信交给他,说:“bambam,我不能再在这个城市生活下去了。”bambam不以为意,反正他这个亲妈实在也算不上及格分。
“这封信,你把它交给'富丽'酒店的老板林一堂。”bambam随手接过信,“他是你爸爸。”
bambam手一抖,薄薄一封信一道惊雷似的劈在手腕上。
bambam他妈余曼就这么轻飘飘地去了另一个城市,继续当她的受人敬仰的作家,留下了bambam,和一个他从不知存在过的“亲爹”。

bambam嘴角挂着嘲讽的弧度,抬头打量了一番眼前这个名如其实的富丽浮夸的酒店,内心十分不想踏足这个地方。
一个眉眼与自己稍有相似的年轻人从旋转门中出来,bambam盯着他,内心几乎导演了一部狗血淋漓的“私生子撕逼”家庭伦理剧。

只是bambam再一眨眼,年轻人却瞬间变成了头染白霜的年迈老人。

bambam觉得自己大概瞎了,他突然发现自己处在一片茫茫中,什么都消失了。

周遭唯一的“老人”越走越近,脸上的表情平静又茫然,什么也没看见似的与bambam擦身而过,然后消失。
bambam有那么一瞬间认为自己正在穿梭进平行宇宙,直到脚腕处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痒。
一只通体纯黑的、体型有些偏大的猫,正偎在自己脚踝处,它转动了一下不怎么明显的脖子,用一双异色瞳盯着bambam。
他还没来得及有想法,就听到有声音从前面传来:“吉娘娘,人来啦?”
高挑匀净的少年从茫茫中走来,bambam突然觉得心里有清风拂过般的明朗。
只是这种感觉并没有持续很久,很快bambam就被另一个声音吓到怀疑了人生。

“嗯,几百年来最好看的一个。”
声音是温柔而低哑的女声,从bambam的脚踝处——那只猫身上传来。
这只暂且能称为“会说话”的“猫”扭着傲娇的姿态“蹿”到少年的怀里,略微显得有点滑稽。
当然bambam不这么觉得。
他觉得他可能疯了。

“你好,我叫金有谦,是'大都会'的老板,今天开始你就是第一天上班啦。你叫什么呢?”
bambam顺着好听的声音打量了一下面前这个比自己高了半头的少年,虽然他心里有点不情愿夸赞一个与自己看上去同龄的同性,但他还是不得不觉得,这个叫“金有谦“的少年,有一种一尘不染的干净的感觉,让人难以挪开视线。
bambam盯了许久,轻咳一声掩饰尴尬:“我叫bambam。”
“好的,bambam!”金有谦笑弯了眼,指了指怀里的黑猫,“她叫吉赛尔邦辰,平时叫'吉娘娘'就好,她会很开心的。”
bambam首先十分不解为什么一只体型明显超标的胖猫要叫一个人称“天神”的超模的名字。其次,它为什么会说话?
还有,“大都会“是什么?他现在在哪里?什么叫第一天上班?什么叫“几百年来最好看的一个”?

眼下该问的问题虽然迟到但终于到达了bambam的脑子里,同时在他的脸上反应出了相应的困惑的表情。
“知道你会不明白,你先跟我进来,我解释给你听。“金有谦笑意盈盈地拉过bambam的手,将他带进了“大都会”的大门。

“这是大都会的第一层。“
bambam被带进了一个巨大环形建筑。建筑内里灯光昏惑,却充满了安息香的味道。bambam觉得这个味道有点让人不愉快,因为像极了他妈妈常穿的香水——冥府之路。
“这一层主要是接待客人,客人会从刚才那个门进来,在这个接待台登记一下便可。那边有两间卧室紧挨着,9号是我的,7号是你的。那边一间是厨房。”金有谦伸手四处指了指,bambam仍旧是云里雾里的,只好默默听着。
“下面是大都会的第二层到第七层。”金有谦又朝下指了指。
大都会是环形结构,中间镂空向下层层收紧,若是从正上方俯视下去,会呈现很漂亮的由楼梯构成的螺旋。
bambam终于发现了违和之处:为什么楼层是往下数的?
“每个客人都会有对应的楼层,你就负责把他们领到对应的房间就可以啦。”金有谦神色里颇有点得意,忽闪的眼睛仿佛在得瑟着这个叫“大都会”的地方是个全世界最精巧的酒店。
“酒店老板”金有谦并没有得意多久,很快就被吉娘娘的爪子糊了一脸,吉娘娘恨铁不成钢地看着他:“三句话能说清楚的事情磨磨叽叽了这么久还没能讲明白,老娘要你有什么用!”
随后这位猫界“超模”回头看着bambam,用三句话简洁明了地摧毁了他对正常世界的认知。
“大都会是人间和地狱的枢纽,人死后要下地狱,就得在大都会住一晚。”
嗯,至少终于知道了大都会的确是个“酒店”。

“接待员由人类担任,人类在这里过完一生,然后以少年的姿态回到人间,你在这里几十年,在人间是定格的。”
嗯,至少不用担心被登上寻人启事。

“这里接待的都是罪大恶极要下地狱的死人。”
这份工作听上去有点危险。

吉娘娘说完又傲娇地瞟了眼金有谦,扭着饱满的身躯朝厨房寻找他的小鱼干。
bambam十分佩服自己居然还能冷静地权衡一下工作的危险性,他梳理了一下所听到的话,再次确认了自己不是得了臆想症。随后抬眼朝金有谦看去:“我还有个问题。”
金有谦有点吃惊,几百年来有很多人类来过大都会,起初无一例外都是吓得马上就想逃走,所以他在介绍大都会的时候都尽量模糊用词,以便不要让他的“员工”惊吓过度。然而bambam不仅没有显出害怕,甚至还有问题要问。金有谦此刻内心升腾起一丝紧张:“嗯,你问吧。”
“有工资吗?”
“唔……”金有谦脸色有点为难,“有是有,而且有很多,但是……”
“带不走?”bambam挑眉。
“不是,带不带走取决于你。等你离开大都会,我会征求你的意见要不要清除在这里的记忆,选择忘记的话,这笔钱理应就拿不走啦。”
“干嘛要忘记?”有钱不拿,脑子坏掉啦。
“至今还没有人选择记住呢。”金有谦苦笑,“毕竟,这里有太多罪恶和死亡了。”
bambam不可置否,谁会想在年少的时候就承担如此巨大的生死之事呢。

他自幼与别的孩子不同,没有爸爸,妈妈作为颇有名气的作家,将他的存在几乎视为自己人生的一大麻烦,从他出生以来就开始将他东躲西藏,未曾给予过他半点母亲该有的关爱。bambam因他妈妈而物质不愁,也因他妈妈而活得冷淡又寂寞。久而久之这份淡漠竟沉进了他的骨子里,化出一副随遇而安的淡定来。
因此他对于这份“天降”的工作并未显出几分恐惧来,反而为自己不必再活在妈妈的荫蔽下而感到一些久违的舒坦。
bambam自己都未察觉到他竟轻轻笑了下。金有谦看到后颇为惊喜,语气都跟着嘴角上扬了几个度:“那今天就算是我们的第一天啦!”

金有谦把bambam带去了7号房间,又说了些简单的工作内容,便让他好好休整,自己退出房间准备做饭。
厨房里吉娘娘正满面愁容地叼着她的小鱼干。
“你少吃点吧!作为一个姑娘怎么一点保持身材的自觉都没有!”金有谦愤愤地又往她面前加了几条小鱼。
吉娘娘懒懒地挥挥手示意他不用了,随即声音低沉地开口:“你知道的,我能看到所有人的前生,除非他是元神的轮回。”
“嗯知道啊。”
“我看不到你的前生,说明你应该是元神才对。”吉娘娘用爪托着腮。
“这可说不好,我又不是人类。怎么突然又对我的身世感兴趣了,我自己都不知道呢更何况你一只成了精的猫呢。”
“谁对你感兴趣了,”吉娘娘漂亮的异色瞳翻了个白眼。
“那你怎么了?”金有谦拿出一颗土豆开始切丝。
“刚才来的bambam,我看不到他的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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