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有谦你把斑斑给我放下

合集被吃掉了|微博同名|AO3: dreamsareneverfree

谦斑短篇 无人区玫瑰


What is all this sweet work worth
If thou kiss not me.

> 无人区玫瑰 <

1

金有谦醒来后,有一瞬间觉得自己已经死了。

这是一件很难解释的事情。当你对一个场景太过熟悉时,你能敏锐地感知到一切细枝末节的变化,随后陷入一种似梦非梦的自我怀疑中,直到你找到了这个变化的地方。

比如现在,金有谦皱着眉头起身。
卧室没变,衣服仍然摆得到处都是。卫生间没变,柠檬黄色的灯光连闪动的频率都与昨天一模一样。客厅没变,昨晚吃了半桶的爆米花因为电影太过无聊被孤单地搁置在了茶几上。客房,唔,说起来过两天有新租客要入住。
金有谦思维跑远了,开始烦恼要不要在人来之前给房子做个大扫除。

金有谦很讨厌大扫除,因为他讨厌吸尘器的声音。每天早上他都会被楼上住户的吸尘器吵醒,以至于……

等一下,他终于发现了哪里不一样。

今天很安静。
不是普通的安静,是一种奇异的安静。上下住户的开关门声,电梯提示声,车流声……统统都听不到。
像云一样,安静,蓬松,柔软。
金有谦没来由地深呼吸了几口,随后他发现了第二处不一样——

香气。
整个房间———在现在这样安静的氛围下甚至可以说整个世界———都弥漫着一股若有似无的玫瑰香。
生涩、湿润、甜。

金有谦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死了。
这个想法在他意识到整栋楼只有他一个人之后使他更加确信了。

“我死了。”
金有谦没有死后的经验。他还太年轻,甚至没有经历过身边亲人朋友的去世。
他快速地回顾了一下他短暂的人生:普通的童年,枯燥的学习生涯,更为枯燥的工作生活。

他还没有爱上过谁,太可惜了。

金有谦走出门,他和整栋楼都被搬到了一个小镇上。有种满了鲜花的街道,色彩饱和的民居,商店、咖啡厅、零食铺子……
没有人。
不过对于认为自己“已经死了”的金有谦来说,没有人实在是太容易解释得通了。
街道很短,金有谦很快就走到了尽头。
然后他看到了一大片玫瑰。
有一片海那么大。
金有谦小声地惊呼了一下。

“嘿!你好!”
一个好听的声音从玫瑰花丛里传出来,金有谦吓了一跳,目光四处搜寻声音的来源。
“我在这儿!”
金有谦俯下身,他终于在一朵玫瑰花里看见了一个———
小精灵?小天使?
金有谦不能确定。但是他想到自己已经死了,会看见小精灵或者小天使好像也没什么不对的。

“你,你好。”他有点害羞地打了招呼。
“终于等到你啦!金有谦先生!”小小的人在花瓣上雀跃地蹦跶着,“我是你的小男巫,我叫bambam。”

2

金有谦是相信童话的。
虽然他有过短暂的怀疑和动摇,但他是相信的。毕竟,不能因为你从没见过一样东西,你就不相信它。那太悲观了。

“为什么是小男巫呢?”金有谦托着腮看向窗外。
那天碰面后他就被bambam带回了这个小木屋。当然,小男巫不是永远只有一朵花那么大,当他脱下尖尖的巫师帽后他就变成了跟金有谦差不多的身型,高高的瘦瘦的,眼睛里有亮光,嘴唇像花瓣一样柔软。是好看的男孩子的模样。

“小男巫不好吗?”bambam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了金有谦身后,他的巫师帽被他用魔杖撑住旋转着,让人看得有点眼花。
“不不不,”金有谦摆摆手,“我的意思是,我以为会是小精灵之类的……”
“小精灵?”bambam回忆了一下他认识的小精灵的样子,胖胖的身体和一对笨拙的翅膀,“每个人都有小精灵,但不是每个人都有小巫师喔。”
“为什么?”金有谦不明白,他有什么过人之处吗?
“没有为什么,只有非常幸运的人才会有小巫师。”
“那我有bambam你,可以干什么呢,我不是都已经……”已经死了吗。金有谦想到这里又有点难过。
“我?我可以给你你想要的,任何东西。”bambam骄傲地眨眨眼。
他可是本届最优秀的男巫,获得过月亮的亲吻的。

“我想要的东西吗?有什么用呢,我都已经死了。”金有谦眼睛垂下来。
“死了?”bambam歪了歪头,“死了是什么意思?”
“就是你不活在这个世界上了。”
“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是哪个?”
“就是……”金有谦张了张嘴,发现这是一个解释起来很费劲的事,“算了,说了你也不明白。”

“好吧,”bambam耸耸肩,把巫师帽和魔杖收起来,坐到金有谦身边,“那你想要什么?我这里应有尽有。”
金有谦睫毛颤动着,要说起他这短暂的一生,好像也没有非常缺乏过什么。
“我想要,一份爱。”他突然这样说着,说出口后立马就后悔了,“呃算了,可能有点难办,那我想要一个大房子好了。”
他看见bambam的眼睛亮了又暗了。

“为什么又换成了大房子?”
“唔,我是觉得,爱这东西大概有点麻烦。”金有谦挠挠头,“太抽象了,对吧,我都不明白那是什么。房子的话,有图纸有材料,很方便……”
他声音越来越小,因为他看见bambam的表情有点沮丧。
“那还是不要房子了,”他妥协,“我还是想要一份爱。”
“好哇!那就这么说定了!”bambam又重新鲜活起来,“爱啊,是最美好的东西了,金有谦先生。”

3

bambam开始为金有谦的“爱”忙前忙后。他喜欢这项工作,非常喜欢。
作为一个优秀而充满艺术家气质的小男巫,bambam最为自豪的就是他能够创造出与众不同的爱来。这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尤其是在绝大多数巫师只会用单调的配方来调配爱的情况下。

“金有谦先生,”bambam打开橱柜的门,“请来挑选味道吧!”
“挑选味道?”金有谦对着满满一橱柜的罐子发懵,“什么意思?”
“就是你想要你的爱是什么味道的呀!”bambam弯着笑眼,“甜牛奶味,可可味,姜糖味……有好多。不过我不建议姜糖味,我讨厌生姜。”
“为什么要选这个?”
“为了创造出你想要的那种爱呀!”bambam觉得他的金有谦先生有点笨,“每个人所期望的爱都是不同的,我当然要帮金有谦先生调配出独一无二的来呀!”
“喔,”金有谦苦恼地挠挠头,“说实话,我也不知道爱应该是什么样子……唔,我的意思是,我还没有感受过。”
bambam惊讶地张大了嘴,他难以置信地看着金有谦几秒钟,然后关上了橱柜门。
“请跟我来,金有谦先生。”

bambam带金有谦来到他的玫瑰花种植园里,他带上尖尖的巫师帽,变成一朵花的大小,稳稳地停在金有谦的手心里。
“为什么要变小。”金有谦小心翼翼地托着手掌。
“啊,那是因为,”bambam低下头有点不好意思,“因为后面这片玫瑰都是我们好朋友,我突然变大的话,会吓到她们。”
“哈哈,”金有谦笑起来,“你难道也是小王子吗?”
“小王子?不是,我是男巫,”bambam摇摇头,“小王子是谁?”
“唔,小王子是……”金有谦斟酌着该怎么给这个小男巫解释,“小王子也有一个玫瑰花朋友。他的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
“一个?”bambam抬起头,“唔,我有一万朵,她们每一个对我而言都是独一无二的。”

金有谦觉得心脏砰砰跳了两下,他好像有点喜欢他的小男巫。呃,该怎么说呢?他觉得bambam好像变成了他心中一株玫瑰花,温暖地生长在他心中一块柔软的地方。
“来说说吧,”金有谦眼角含笑,“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
“来告诉你爱是什么样子呀。”

4

如果这时候有个导演,他一定会选取这样的场景:一个神情悲伤的男孩,低垂着眼睛望着他手心里跳动着的小男巫,他面前是一片流动着的玫瑰花,玫瑰花的味道有如实质地给大地铺上了一层柔软的毛毯。

“金有谦先生,”bambam在金有谦的手心里坐下,“我在成为一个真正的巫师之前,受过很多培训,事实上所有的巫师在有能力成为一个人的专属巫师之前都要经历很多培训和考核。”
“喔,听起来很让人头疼。”金有谦想起自己上学时的种种,立刻感同身受地点了点头。
“不不不,”bambam摇头,“我很喜欢这些培训,因为我学会了创作很多东西。你一开始想要的房子,很多人想要的财富、美貌、智慧,我都会做。但是,金有谦先生,我最喜欢创作的,就是爱啦。”
金有谦没有答话,伸出手指小心地将bambam的巫师帽扶正。
“谢谢,”bambam朝他眨眨眼,又接着说下去,“我在巫师比赛上给很多朋友创造过爱。我很擅长这个,要知道,给小镇后面那片森林的动物们创造他们专属的爱不是件容易的事。”

金有谦突然发现自己已经不再为他已经死了而感到难过了,他越来越喜欢他的小男巫,以至于他甚至有些担忧如果这只是一场梦怎么办。醒来之后,他还能看到bambam吗?
你看,人类多无聊,总是会担心一些没有任何意义的事情。

“兔子小姐让我给她做了胡萝卜奶糖味的爱,因为她喜欢胡萝卜,松鼠先生的爱是松仁蜂蜜味的,没有松仁的话他会难过,狮子先生是最讨厌的,他要求我一定要在爱里加入很多姜汁,他认为他的爱必须要辛辣、火热……”
bambam掰着手指向金有谦讲述他曾创造过的爱。
“金有谦先生,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嗯嗯,大概……”金有谦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事实上他刚才将大部分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bambam飞舞的两片唇瓣上,以至于在听他讲述时,下意识地将奶糖、松仁的味道带入了这片嘴唇中。
“我是想说,”bambam决定简明扼要一点,因为他觉得金有谦先生有些木讷,“如果你爱一样东西,那么你的爱就会是那个东西的样子。你会不停地把他想象进你的生活里去,你明白吗?就是没他不行,他是你的一部分,你的爱体现着他,他也象征着你的爱。”

bambam站起来,在金有谦的手心里转了个身面向着玫瑰花。
“我爱我的玫瑰们。”他扶了扶被风吹歪的巫师帽。
金有谦随着bambam的视线朝面前的玫瑰花看去。她们灵动,柔软。这是bambam的爱的样子啊,金有谦这样想着。

“我大概想到我需要什么味道的爱了,”金有谦说,“我想要玫瑰花甜牛奶味,还想加上杏仁、蜂蜜、可可。”
“哇哦,原来金有谦先生有这么甜!”bambam在空中划了一个夸张的圆。
“嗯嗯,”金有谦眼睛弯起来,“但主要要玫瑰味的。我想要有一支独一无二的玫瑰。”
“喔?”bambam眼睛亮起来,“你也是小王子吗?”
“嗯!”金有谦看着bambam眼里的星光,“独一无二的玫瑰。”

“走吧!”bambam从金有谦的手掌上跳下来,他摘掉了巫师帽,牵起金有谦的手朝小镇上跑去。
“去干什么?”
“去集市上买杏仁和可可,我的橱柜里没有了。”

5

“这里的杏仁很好吃,”bambam扔了一把在嘴里,腮帮圆圆地鼓着,“一点也不苦。”
金有谦也拿起一颗杏仁来抓在手上。不过他没有心思管它苦不苦,他无意识地摩挲着杏仁干皱的表皮,开口问道,“呃bambam,其实有件事我不明白。”
“嗯?什么事?”bambam应和着他,手上不停地将杏仁往罐子里装着。
“就是,你知道的,我现在不在我原来生活的那个世界了,那,”金有谦挠挠头,他有点不知道怎么把话说得明白一点,“那我是会一直留在这里吗?我的意思是,一直跟你待在一起。”

金有谦说完后有点紧张,但很显然他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些什么。只是当他看到bambam抓杏仁的手明显地停顿了一下时,他觉得自己的心突然揪了一下,然后紧接着是一阵空落落的失重感。

“当然,金有谦先生,”bambam侧过身来看着他,眼神明亮温和,“你当然会永远跟我待在一起。”

金有谦和bambam抱着几个装得满满的罐子往回走去。
两人一路上都没有说话,金有谦在留心观察着街道的每一处地方。他想把这里的样子永远留在心里面。虽然bambam刚才跟他说他们会永远待在一起,但是他分明清楚地看见了这个小男巫眼底里那层淡淡的悲伤。
就像现在的落日一样悲伤,金色的,温暖的,但是无法抗拒的。

6

bambam的小木屋开始变得香气四溢。事实上他的小木屋一直都有着淡淡的玫瑰花味,不过托金有谦的福,这两天的玫瑰花味尤其浓郁,并且香甜柔滑,很容易让人心情大好。

“金有谦先生!”bambam跳到他背后,“跟我来!”
金有谦又被拉到bambam的玫瑰花前。

“今天不戴你的巫师帽吗?”金有谦指了指他身后的玫瑰花,“不怕吓到你的朋友们了?”
“不会的,”bambam摇头,“不会了。”

金有谦觉得脑袋突然痛起来。
就像有大量的过于甜腻的蜂蜜糊住了他的大脑,使他思考的运行机制变得异常缓慢。

“不会了……”金有谦喉咙莫名发紧,“是,是什么意思?”
“就是,”bambam低头盯着脚尖,“你的爱已经做好啦!”
“嗯嗯,然后呢?”
“呃,”bambam抬起头来看着他,“我撒谎了,其实还没有做好。”

bambam把手中的巫师帽抓得紧了些,“事实上,还需要一样东西。”
“什么?”金有谦目光不安地停放在bambam身上,他感到强烈的不对劲,就连身后玫瑰花的味道都不对劲。

“What is all this sweet work worth? If thou kiss not me.”
“你想要我吻你吗?”金有谦凑近了些,“这是你的秘密配方?”
“嗯。”bambam咬着下唇,“这样你的爱就做好了。”
“唔,这样啊……”金有谦伸手攥住了bambam手腕,“然后会怎样?我还会在这里吗?还会和你待在一起吗?”
他眼神急切,脑袋里蜂蜜越发浓稠起来。
“会的,”bambam盯着自己被抓住的手腕,“会待在一起。”

“我会永远跟金有谦先生待在一起。”

金有谦俯下身,终于吻上了他。是他想象中的柔软,金有谦轻轻在他双唇间摩挲。他的小男巫闭着眼睛,睫毛在微微颤抖着。
“好了吗?”金有谦放开他,“我的小男巫,还是说需要第二个第三个。”
bambam摇摇头。

金有谦突然觉得整片玫瑰花的香味都同一时间在他的鼻腔爆开。喔,并不只是鼻腔,他的整个脑袋、胸腔,以及沉甸甸的心脏,都充斥着一股盛大的玫瑰花味。

“事实上,”bambam朝金有谦弯着笑眼,“我又撒谎了。”

金有谦觉得好像有一只手凭空刺进了他的胸膛,在他的心上狠狠捏了一把。
“你明白吗?金有谦先生?”bambam每眨动一次眼睛,他都觉得自己又轻了一分,“我就是你的爱呀,我化身成了你想要的爱。这是每个巫师的使命。怎么样,我确实很优秀吧?”

金有谦决定再也不相信童话。
没有童话告诉他,自己的小巫师最后会化身成自己最想要的那样东西。童话不会有这么残忍的。

金有谦摇了摇头,他有点睁不动眼睛,但他又舍不得将视线离开bambam一秒钟。
bambam越来越透明了。他不知道是bambam在变,还是是自己的眼睛变得模糊了。
然而事实上他很快就发现,他掉下眼泪来的同时他的小男巫并没有恢复原有的生机。

“不要,”他攥紧了bambam,“不可以,你这个谎话精。”
“嘻嘻,我的金有谦先生,”bambam伸手覆上他的脸颊,“你现在拥有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爱,非常珍贵,你比小王子还要幸运喔。”
金有谦的眼泪掉得又急又凶,与此同时他无力地发现自己的意识正快速地抽离出自己的脑袋。

“不可以的,不可以……bambam!”

7

金有谦醒来时,觉得整颗心脏都在悲伤着,他揪住自己胸口的纯棉t恤,好像可以以此缓解这一症状。
“bambam这个小骗子!”他沮丧地垂下手,“加了那么多玫瑰的爱,一点都不甜!谎话精!骗子!”

自己没有死这一事实并没有使他重新快乐起来。金有谦爬下床,忍受着楼上吸尘器的声音,扫视了一圈。
噢,到处都是乱糟糟的。
他觉得有点头痛。因为今天有新租客要来,而他并不想搞大扫除。

金有谦热了一杯牛奶,自暴自弃地陷在沙发里。大扫除?算了,把房子的原貌展现给租客,是一种另类的欢迎之道,就好比一个老朋友的拥抱……也许。

门铃被敲响。
金有谦慌慌张张地放下奶杯,迅速在沙发上整理出一个可供坐下的空间,然后蹦跳着往门口走去——蹦跳着是因为他在穿袜子。

“你——”门被拉开,金有谦连“你好”两个字都没能顺利说出口。
“你好!”门外的人朝他弯着笑眼,“我是新租客,我叫bambam!”

“我知道!”金有谦语气有点凶,眼神倒是惊喜又温柔,“我知道!小骗子!”
“唔,称呼很可爱,金有谦先生。”bambam走进来,四处看了看。
“玫瑰很好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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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话,这篇的前三千个字,是我半个月前在一次意识非常不清醒的情况下写的。有多不清醒呢,大概就是第二天醒来后已经完全忘记了我居然写过这样一篇东西 ( ج_ج ) 这半个月屡次想把这篇补完,一直都在难产,但又十分舍不得可爱的金有谦先生和小男巫bambam,只好胡乱地把它写完了(酒精害人)。
开头的那句诗来自雪莱的《love's philosophy》,大意是:如果你不吻我,这一切有什么意义。
照例,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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